兴隆县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抓手扎实稳步推进地方党史工作高质量开展
来源:河北党史网 时间: 2025-04-03 字体:【大 中 小】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一年以来,兴隆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扎实稳步推进地方党史工作高质量开展。
以《条例》为重点,筑牢党史学习教育根基。在《条例》印发后,兴隆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确定2024年4月的第二周为《条例》宣传周。全县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宣传周内,各级党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动员会21场次,印发《条例》宣传小册子3200册,组建宣讲团3个,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多轮主题宣讲。通过宣传学习,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行动自觉。
以《条例》为抓手,筑实党史宣教活动阵地。一是积极开展党史“七进”活动。为切实推进青少年群体党史学习教育,让革命基因代代传,兴隆县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县教体局组织“五老”人员深入兴隆县职教中心、县第一小学等学校,以《条例》和地方红色档案资料等为主题开展党史宣讲活动8场次,参与活动的青少年达8000余名。二是举办纪念民族英雄孙永勤牺牲89周年活动。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铭记烈士的丰功伟绩,兴隆县在孙永勤故里——孙杖子村举行纪念活动。活动特别邀请孙永勤后代和亲属出席。在纪念广场上,全体与会人员庄严肃立,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向英雄后代赠送《英雄故里·美丽蘑菇峪》等系列红色书籍。
以《条例》为指导,筑强红色资源工作堡垒。一是开展抗日革命老区村普查建档工作。县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县老促会对全县274个抗日革命老区村普查建档,对兴隆县2006年开展的抗日专项调研资料进行梳理,挖掘典型事迹和人物,把革命老区村的抗战史料及遗址遗迹挖掘保护作为一项抢救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成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普查工作。县委党史研究室利用半年时间圆满完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兴隆县红色资源的底数。全县共普查出革命遗址128处,对每处遗址的历史由来、保护利用、保存现状等内容详细建档。深入推动普查工作成果转化,完成《红色经典——兴隆革命遗址》图书编辑工作。三是协助推进驴儿叫村红色村庄试点村建设工作。县委党史研究室与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局等多部门共同合作推动在驴儿叫村建设兴隆县革命历史展览馆。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全县历史资料,查阅史料书刊20余册、一百万余字,认真考证推敲,去伪存真,数易其稿。最终采用图片420余张,以图文并茂形式全面介绍了兴隆县第一个党支部建立,以其鲜明的主题,丰富的实物,多样的陈列手法,展现了全县儿女英勇抗争、无私奉献的战争岁月。
以《条例》为关键,筑立“大党史”工作格局。一是联合省外党史部门开展调研交流。与北京市平谷区委党史研究室联合组织学术、业务座谈交流活动,探讨《条例》贯彻落实形式,互赠党史编研成果,取长补短、互动互补,进一步拓宽了党史宣教的工作思路,促进京津冀党史工作协同发展,实现红色资源共享。二是配合河北电视台“燕赵红故事”栏目组拍摄红色微纪录片。栏目组先后到兴隆县抗日战争纪念馆、兴隆县烈士陵园等地调研、拍摄,并采访了县委党史研究室原主任王庆生,了解地方党史。深入红色遗址实地拍摄制作《民族英雄孙永勤》《革命老区青松岭》等红色纪录片,全面真实地再现当年的历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民族精神。三是协助开展兴隆县革命英烈信息核对工作。县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兴隆县革命烈士名录》信息核对、书籍编撰修改工作,组织县党史、地方志专业人员对1218名兴隆县籍在册英烈相关内容反复审核,查阅大量史志书籍史料确认无误,充分发挥了党史部门职能,进一步浓厚来崇尚英雄、争当先锋的社会氛围。
(供稿:兴隆县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苏静 刘齐宇(实习) 责编:杨立辉 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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